保护范围:
东至林宅东侧围墙向东延伸5米,南到紫金巷北侧,西至小花园围墙向西延伸17米,北到后进余屋后墙以北3米。
建设控制地带:
东至镇明路西侧,南到紫金巷以南30米,西到梅园巷东侧,北到三支街南侧。
保护要求:
1.按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对文物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,拆除后期搭建的建筑,恢复原有的建筑格局,适度使用。
2.保留建设控制地带内住宅建筑,拆除零星的低层建筑。改造保留建筑沿林宅方向的建筑立面,使其与林宅相协调。
3.紫金巷宜保持现状宽度,街巷空间环境、路面铺装和两侧建筑风格与林宅立面相协调。
保护区划图:
